109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從7月1日起開徵,繳費單已全面寄出,繳費期限至7月31日為止,呼籲車主朋友按時繳納。如果您逾繳費期限,原繳費通知書將無法再於超商、銀行及郵局繳納,請至超商利用多媒體機補單繳納,或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繳納。
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提醒車主,可利用多元繳費管道繳納汽燃費,除可以持繳納通知書至各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臨櫃繳納外,亦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輸入用戶碼169#)、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手機下載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的3家行動支付APP(監理服務網、e-Bill全國繳費網、臺灣pay)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如以信用卡繳費者,相關手續費規定請洽發卡銀行)。
屏東監理站進一步呼籲,開徵期常有民眾擔心收不到紙本繳費單,建議車主朋友申辦「電子繳款單」,若申請成功,監理站將以手機簡訊或email方式寄送予車主,車主可以使用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
或者是採用聰明繳費方式,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於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不需再持單繳費,也毋須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
7 月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