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有一塊八百多坪的土地在沙鹿區清泉崗漢翔航公司內,由於土地長期被國有地包圍住,台中市政府雖為所有權機關卻無法使用,市府在市議會第三次大會提案核發土地所有權同意書出租漢翔公司,市議員楊典忠到現場會勘表示,市府不應該只當包租公,八百坪土地才租不到兩萬元,市有地應該提供市民公共使用,他建議市府與中央協商以地易地方式,換一塊公有地提供海線市民公共使用。
台中市財政局表示,位於沙鹿區公館段兩筆土地為「裡地」,所以無法單獨建築使用,而兩塊地均為都市計畫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一0四年間由漢翔航空公司向市府申請承租及核發土地同意書,市府考量週邊98%為國有地且已經財政部國產署准租在案,提案約定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10%為租金,由於近期又有新鋼棚計畫需求,才會請市府核發土地使用同意書。
市議員楊典忠為了解該兩處土地現況,與市府財政局、漢翔公司人員會勘,他表示,台中市政府現有一百坪以上市有土地出租中央單位有二十一處,其中十七處約一千一百坪租予台電台中供電營運處,兩處新社區大南段七百四十九坪租予台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兩處沙鹿區公館段八百一十二坪則出租漢翔公司。
他認為,市有土地應以市政使用為原則,倘若長期出租中央單位而無法提供市民使用,市府應該積極考慮以地易地方式處理,讓市有地回歸市府「有權有責」的使用,否則廉租市有地,市民看得到、用不到,市民只能望市有地興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