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使用20多年的台中市文山焚化廠設施老舊,市府推動汰舊換新,民進黨議員何文海等人批評,市府以偷渡方式在焚化廠旁新建一座焚化爐,質疑市府嚴管台電燃煤,自己卻燒垃圾製造汙染又不用環評。市府強調,焚化爐拆一機組再建一機組,程序完備,環評書件也具效力,不但增加綠能發電,也解決廢棄物去化問題。
台中市政府委託民間公司辦理,將在文山焚化廠旁新建一座焚化爐,15日召開公聽會。民進黨議員何文海、陳世凱、李天生、陳淑華、蕭隆澤等人,14日在議會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反對新建焚化爐。
何文海指出,25年前,前市長林柏榕曾親口承諾,絕不會在文山地區再興建第二座焚化爐及第四期掩埋場,市長盧秀燕竟然執意違反承諾,規劃在文山焚化廠興建新焚化爐,引發南屯區居民群情激憤,他要代表地方發聲,堅決反對盧市府違反誠信之舉。
何文海進一步質疑,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民國84年公告實施,市府於民國76年的環評影響報告書僅為「備查」非「通過」,無法視為有效環評,市府以這份報告書為基礎要興建新爐,又稱新爐燃燒量500噸,舊有的2個機組燃燒量為400噸,1天的燃燒量不超過900噸,不用環評,是帶頭違法。
何文海說,綜合專家學者探討意見,不論從都市發展、人口變化、環境評估等方面,南屯地區都不適合再興建焚化爐,至於原有文山焚化爐,居全國第二老舊,長期汙染空氣,當地居民深受其害,實應依退場機制退役,而非舊地新建,方能符合社會
陳世凱也說,市府嚴管台電燃煤,自己燒垃圾卻不減量,還不用環評,是雙重標準。李天生、陳淑華指出,燒垃圾比燃煤更毒,燒垃圾會有戴奧辛問題,要求重作環評。
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前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文山焚化廠目前公有民營,新建的焚化爐委託民營,未來雙方共用煙囪,在成本計算上相當模糊,經營也會不清不楚,建議蓋新廠要從法律、交通、都市發展多方考量,不一定原地經營,當地環境持續惡化,都市發展也會受限。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回應,台中市為全台第二大城市,隨著人口成長、工商發達,垃圾量的成長對環境帶來負荷,為解決廢棄物,市府推動文山焚化廠「汰舊換新」計畫,增加綠能發電,除了照顧地方權益,也解決廢棄物去化問題。
針對文山廠環評,環保局指出,文山廠在民國76年已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提報「台中市垃圾焚化處理廠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同年7月市府召開審查會同意備查後興建,整體工程84年5月1日完工,興建時均依當時的法令規定辦理。
環保局也強調,環境影響評估法雖在83年公布施行,依據該法規定,文山廠的環境影響評估書件為環評法施行前所完成,經市府審查且作成結論,程序完備,該環評書件已具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