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日前接獲伽藍安檢所通報港內發現不明油污,立即會同安檢所人員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進行現場蒐證,投入吸油棉、聚丙烯附油球進行油污染清除,並由安檢所所長協調東海三船長協助清除作業,於當天總應變時程不到4小時即完成油污染清除作業,環保局呼籲進出船隻能夠依照規定進行廢棄物排洩。
環保局表示,依照海洋污染防治法第29條規定船舶之廢 (污) 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除依規定得排洩於海洋者外,應留存船上或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若經查獲未依相關法令進行者,依海洋污染防治法進行30-150萬裁罰。
環保局呼籲若民眾有發現影響環境之情事,可使用以下多種管道提出陳情,手機APP「公害報報」、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及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