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有視覺死角,若汽車駕駛未發現機車駛進盲區,就很容易發生車禍意外。(記者許順德翻攝)

車禍意外發生勿離開現場 警呼籲應依規定報案處理

【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歐姓男子駕車從中市文心南路右轉復興路一段,遭直行機車直接往其右前側保險桿撞上,肇事後對方完全沒有停車,直接揚長而去,他只好向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員警通知發生擦撞的楊姓男子到案說明,追根究柢竟是視覺角度問題,仍依法製單開罰楊男。

臺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於七月十八日下午四時卅分許獲報,查處一件交通事故案,騎機車的楊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他行經事故地點時,遭到右轉的車輛撞上,當時他有於路口停下,但看對方已經離去,所以才跟著離開。

警方由當時行駛後方的熱心駕駛所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歐姓報案人待機車通過後始起步右轉,往文心南路直行的楊姓騎士,似未發現轉到一半的車輛執意通過,閃避不及最後兩車仍是發生擦撞,也讓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及後方駕駛都嚇了一大跳。

警方發現事故發生後,雙方駕駛皆各自到前方妥適處停下車輛,卻因角度問題完全看不到對方,才會以為對方已經離開;然歐姓駕駛選擇報警處理,楊姓騎士則是直接離去,最後遭警方依交通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處置開罰。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即便擦撞再輕微,也勿憑恃自行判斷離開現場,應取得雙方共識,或依規定報案由警方處理,除保障雙方權益,也避免事後反吃上肇事逃逸的罰單。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