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橋機車違規行駛屏東警方取締逾100件

高屏大橋是往返高屏地區交通要道,該路段規劃機車駕駛人應先下涵洞等待紅綠燈,惟少數駕駛人為避免等待時間冒險行駛汽車道,經統計今(109)年1至7月於該路段已發生逾20件交通事故,其中更以通勤時段發生最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防制交通事故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特規劃交通警察隊及屏東分局於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自8月8日起迄今已取締逾100件機車行駛汽車道違規。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李文章呼籲,用路人安全是警察執法首要考量,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維護自身安全。普通重型機車以下車輛如違規行駛劃設有禁行機車之車道,將會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開罰,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用路人依道路標誌標線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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