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新北報導】在交岔路口常設有較多交通管制設施,許多民眾常有看沒有懂,當一遇到車禍時,雙方都認為自己沒有錯,而吵得不可開交,究竟交岔路口的路權歸屬為何?用路人要釐清,才是事故防制主要重點!
交岔路口的車輛交織情況頻繁,隱藏許多危險,部分用路人常不遵守號誌指示,更可怕的是,發現竟普遍缺乏路權優先的停讓觀念,常見在未設有號誌管制路口,毫無留戀呼嘯而行,引發多起嚴重傷亡。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機車在交岔路口發生的傷亡事故就有1,591件,共造成4人死亡,2,457人受傷,分析肇事原因,以闖紅燈、紅燈右轉、未依規定讓車、轉彎未依規定、未禮讓行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項目居多。
為使用路人簡單清楚路權,新北警歸納基本4大重點:(一)有號誌路口,應依燈號指示行駛 (二)未設有號誌路口,支線道車要讓幹線道車先行(三)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四)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目前配合新北市政府訂定109年7月及8月為「機車安全月」政策,即日起警方將針對危害路口安全與秩序之機車違規行為,如「闖紅燈」、「紅燈右轉」、「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等項目加強執法,另外,也會針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等加強取締。
「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用路人皆應遵守交通管制不違規,建立用路人友善橋梁。警方提醒,機車騎士行經有號誌路口時,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看清楚幹支道區分及「停」、「讓」標誌,尤其是在視距不良的巷弄口,如果有「停」的標字或標誌,一定要確實停車,看清楚確認安全後,再起步通過路口。每個用路人都能為他人預留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小小讓步就可避免肇事,進而避免後續司法訴訟及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