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落實老舊高污染車輛改善政策,在今(109)年4月15日修正發布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調修後只要符合四期以上排放標準,每輛最多補助至10萬元,補助期間限於111年12月31日前向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環保局表示,依據補助辦法只要是民國95年9月30日前所生產的1至3期大型柴油車輛,或9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出廠且取得環保署審驗合格證明的3期大型柴油車輛,再經環保署認可保養廠進行調修後,檢測結果如符合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或黑煙不透光率1.0 m-1以下且馬力比達百分之50以上,都可以申請補助,且總累計補助金額5萬元以內申請次數不限,調修項目包含引擎系統、噴射泵浦、噴油嘴、清除積碳或其他燃料供應系統之更新、校正、維護等。
空氣噪音防制科呼籲,目前臺東縣已有兩家經環保署核可保養廠可申請調修補助,並有其他保養廠陸續申請中,欲辦理補助的車主,請務必注意補助條件,相關補助資訊皆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移動污染源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TopNews/OldDieselCar.aspx,洽詢專線089-384177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