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真的如虎口,路口因人、車交會混雜,容易發生車禍,交通部統計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108年及109年1至5月均較去年同期增加,其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居次,且近年行人死亡人數亦有反彈攀升趨勢,近4成也發生於路口,另新北市108年至109年6月10大多事故路口前3名為泰山區新五路與楓江路口、新莊區中正路與中環路口及林口區文化一路與八德路口,而109年1至7月路口交通事故也有增加情形,違規態樣以「未依規定讓車」、「轉彎未依規定」及「違反號誌管制」最多。
為促進路口安全、減少交通事故,109年9月1日起新北警將展開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闖紅燈、紅燈右轉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或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馬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執法,期望創造「行人安全走廊」,為行人構築安全的用路環境,讓大人及小朋友能放心過馬路。
其中針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新北警表示只要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距離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就可認定為「未停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新臺幣1200至3600元罰鍰,另外行人穿越馬路也要遵守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勿隨意穿越馬路,否則依處罰條例第78條也會吃上300元的罰單。
新北警提醒駕駛朋友,開車騎車行經路口應確實遵守「慢、看、停」三字訣,「慢」是接近路口放慢車速;「看」是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由其轉彎時更應注意車輛A柱造成的視線死角;「停」是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另外行人穿越馬路也要遵循號誌指示並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千萬不可邊滑手機邊過馬路,否則難以發現危險就在身邊。
新北警也呼籲,執法取締是其次,建立路口「停讓」與「慢看停」的觀念才是目標,每個人都可能是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交通安全須要用路人齊心協力,一同來守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