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9月1日起警方執行路口安全交通大執法工作,首日即上午已開出20張罰單,其中以紅燈右轉之違規行為最嚴重,但其中也有行人未依號誌通行之違規案件2件,臺東縣警察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及行人均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行經路口遇有行人時,一定要先停再開,以避免違規受新臺幣12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共維行車安全。
臺東縣警察局路口交通事故發生之原因以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及行人未依號誌通行等違規行為,將是臺東縣警察局列為優先取締之重點,希望建立用路人「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共維交通安全。
行人雖然擁有優先路權,但在穿越道路時,除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人行天橋外,並應注意前後左右來車狀況,穿越道路時應看左看右再看左,提升自我防禦能力,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如果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違反者將受新臺幣300元罰鍰。臺東縣警察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