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廠與底渣再利用全國評鑑,桃園環保局雙料「優等獎」。

焚化廠與底渣再利用全國評鑑 桃園環保局雙料「優等獎」

【特派記者呂祈杰/桃園報導】桃園環保局再傳捷報,桃園市焚化廠與底渣再利用查核全國評鑑獲雙料「優等獎」,環保局長呂理德7日接受頒獎時表示,焚化廠去年累計無災害工時達241,609小時、發電量及售電率更居全國24座焚化廠之冠,連續3年蟬聯評鑑「優等獎」;為落實循環經濟,桃園市公共工程積極推動再生粒料運用,透過市府「循環經濟管理平台」有效掌控桃園市循環經濟材料應用與監測追蹤,焚化再生粒料自開始推動到去年為止,總使用量約為120,000公噸,成效卓著。

桃園環保局向來重視焚化廠的監督與管理,每年聘請專家學者進行焚化廠自主查核、職業安全衛生及消防安檢查核,落實設施管理與安全衛生,自主改善與優化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運轉率仍維持90%以上,對於所屬回饋設施營運管理更是不遺餘力,獲得「桃園市金牌水質認證標章」評比。

為實踐循環經濟,桃園市積極推動焚化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產出的焚化底渣,運送到觀音灰渣處理場進行再利用,依再生材料的特性運用於道路鋪面,處理流程結合嚴謹法規,環保局對焚化再生粒料應用確實把關,桃園市轄內50公尺以上的管挖工程,每1立方米的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亦或道路人行步道磚等工程,需使用500公斤焚化再生粒料,焚化再生粒料的再利用與去化大幅提升。108年度焚化再生粒料使用量約為50,000公噸,100%全數運用在桃園市公共工程,獲得108年「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作業計畫」評鑑全國直轄市組「優等獎」殊榮。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桃園市焚化再生粒料的生產管理及再利用,全程進行生產履歷、流向追蹤,並依環保署三級品管方式進行各項查核,以確保焚化再生粒料製程管理與運用合法安全。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已是全國前段班,正積極規劃飛灰再利用,預計於明(110)年桃園市焚化廠飛灰低渣可全數進行再利用,創造循環經濟、永續共好的環保新里程。

▲生質能中心參訪。

▲觀音底渣處理場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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