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29日進行專案報告,議員江肇國表示,盧市長上任後將原本定案的大巨蛋拉回北屯文中小6用地興建。但依規範使用這塊土地,必須保留1/2為學校用地,甚至要做運動休閒設置也不得超過1/3。依照現行規定,今天的設計完全不符規定。江肇國要求,市府應該要比照前朝,必須先處理都市計畫變更的程序,不要把競圖爭議跟土地使用問題,又丟給下一個市府。
江肇國表示,巨蛋的選址因素眾多,但因為市長的一句話,將原本規畫好的巨蛋又拉回到文中小6用地,但是相關的規定沒有符合,市府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還自行頒布土管要點,依照尚未開闢校舍之前,可以先用體育文教用途。
問題是依照這條土管要點來說,這巨蛋只能稱上是「臨時建築」,而這塊地長久而言還是得以蓋學校為目的,一旦未來有興建學校的需求時,難道要拆除花了65億的大巨蛋嗎?
另外,包含多目標使用的面積也有限制,為了保持學校的使用,其他的多目標使用不得超過原有1/2的面積,甚至要做為運動休閒設置也不得超過1/3。結果現在學校只有0.5公頃,把大部分的面積都拿去做別的用途,這樣恰當嗎?
江肇國要求,市府應該要先處理都市計畫變更的程序,而不是用便宜行事的作法,來滿足市長的需求,更不應該違法使用,並讓台中市民殷殷期盼數十年的巨蛋,成為一個臨時建築。
都發局回應表示,台中巨蛋並非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開發,而是依據「台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九、十、十一)細部計畫」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興建營運。
此外,依據該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計畫區內文小、文中、文中小用地於尚未開闢或設校前,得准予作文教或體育設施使用。該條文在民國98年擬定十四期都市計畫時即已訂定,並非為巨蛋修法,因此法規適用上並無問題。
都發局強調,文中小6用地各項設施採整體規劃,目前以小學、巨蛋體育館及附屬設施為規劃目標,並非所謂小學用地只有0.5公頃,未來此用地各項設施也可提供學校使用,巨蛋體育館興建完成後,可舉辦單項運動錦標賽及大型娛樂室內演唱會,更已留設實驗小學空間與巨蛋營運相互配合,並無拆建問題。
有關實驗小學設置,目前依教育局興建計畫書規劃,預計設置學校規模為國小1至6年級各1班,每班不超過25人,全校計150名學生,校園並設有專科教室、圖書室、行政空間及會議室等,用地尚屬足夠。
此外,經教育局評估,有關巨蛋基地鄰近之同榮段社會住宅屬北屯區新興國小學區,教學空間尚可滿足現有學區內學生;另考量第14期重劃區剛開闢完成,人口發展尚未聚集成形,目前國中學校供給尚足就學需求,且鄰近亦有劃設「文中19」面積4.18公頃及「文小81」面積3.35公頃學校用地,可符合未來就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