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邱瓊如/台中報導】中市連鎖超商、咖啡店騎樓今年起全面禁菸,不得供應熄菸設施,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張耀中、王立任2日在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聯合質詢指出,環保局以「菸蒂不落地」要求業者擺設煙灰缸,市府熄菸設施政策莫衷一是,恐有誤導該處可以抽菸之嫌,讓業者無所適從,要求標準一致。
張玉嬿表示,中市今年起依菸害防治法,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騎樓及庇廊全面禁菸,違規吸菸者及商家提供熄菸設施皆要裁罰,包括煙灰缸、熄菸桶或以鐵罐、水杯、咖啡渣杯等容器充當熄菸器物,全都不能置放在禁菸區。
她質疑,環保局在8月、10月發文要求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配合菸蒂不落地,還附帶建議店前騎樓不妨礙行人通行處設置熄菸設施,這是環保局是要和衛生局打對台嗎?兩局的熄菸設施意見相左,莫衷一是,業者究竟要聽誰的?
張耀中也說,菸害防制法在98年公佈,觀察其立法精神是不鼓勵國民抽菸,在許多場合常聽到吸菸者搖頭表示吸煙者非常沒有人權等說法,所以從菸害防制法角度可以說,台灣目前是全世界最反對吸菸的國家。
但是現在環保局發出設置熄菸器這樣的公文,恐怕與前述「菸害防制法」的精神有違背,建議市府應有統一論述,讓行政作為邏輯化、合理化,讓市民可以心服口服。
王立任指出,市府建議超商騎樓可以設置息菸設施,但又禁止大家在超商騎樓吸菸,這樣容易誤導民眾到底能不能在超商騎樓抽菸。另外,若同一條街上的超商只有部份店家有設置息菸設施,也會讓民眾無所適從。
張玉嬿、謝志忠、張耀中、王立任表示,環保局要設置熄菸器雖然沒有強制性,但卻函文店面騎樓若有5支菸蒂,也沒設置熄菸設施,就要依廢清法罰商家1200元以上,業者人人自危,要求市府熄菸設施政策要有明確方向並一致,在公共環境裡有同一套標準,店家也不會擔心受到處罰。
衛生局回應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
針對外界關心「菸蒂不落地」政策,業者若未設置煙灰缸是否遭罰? 環保局澄清,市府函文連鎖超商及連鎖咖啡店等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