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第一線普查員反應向戶所詢問住戶電話 戶政單位卻不提供一事 市府民政局回應如下:

【特派記者呂祈杰/桃園報導】市府民政局說明:民眾之電話非現行戶政系統法定需登錄之項目,民眾因申辦戶籍登記所留存於申請書之電話,主要是作為該項戶籍登記事後補件或取件等聯繫之用,需經民眾同意後方能留存。

至於戶政事務所是否可以把民眾之電話提供其他政府機關參考,內政部曾函釋,依戶籍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有關戶籍登記資料並不包括民眾之電話,不宜提供給其他政府機關參考。

現因適逢每10年辦理1次之人口及住宅普查,不少普查員反應多次實地訪查受訪戶後,仍無法取得聯繫之困境,市府經向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內政部反應後,內政部業於今日﹙109年11月25日﹚來函指示,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辦理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業務,其係依據法令辦理基本國勢調查,得要求有關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若普查員多次實地訪查受訪戶未果時,請各戶政事務所視個案實情,協助提供受訪戶留存於戶政事務所之聯絡電話。

為利本次人口及住宅普查之順利推動,市府民政局已依內政部上揭函示,特別設計專用傳真表格,提供桃園市各區公所彙整普查員多次訪查未果之資料,由戶所以人工方式協助提供受訪戶留存於戶政事務所之聯絡電話。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