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循環經濟指標外埔綠能園區簽約3年餘,汽化發電廠仍未運轉、廚餘發電廠惡臭未改善,市議員吳敏濟1日批評環保局僅開單告發無濟於事,要求契約雙方開誠佈公修改契約重訂權利義務,市府每年淨投入7千多萬元,不接受敷衍了事。
對此,環保局回應表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促參案契約訂有定期檢討規定,將基於市民最大權益,積極溝通及檢討合約,以達到民眾、政府、民間機構三贏為目標。
吳敏濟指出,外埔綠能園區這項ROT促參案,環保局要負責廚餘發電廠進料的收運、自備車輛機械、衍生物沼渣和沼液清除處理,還要支付每公噸進料1,000元的處理費給廠方,加計人事成本、油料及維護費用,概算每年要花費78795533元,扣除地租、固定回饋金和變動回饋金的1562548元收入,政府每年淨投入的成本高達77232985元,這尚未計入前期投入的購車及設備成本的折舊,如環保局11800000 元,以及環保署補助53279500元。
廚餘發電11月份平均每日進料為74公噸廚餘,已達合約數量100噸的3/4 運作順暢。備受批評的部份在於惡臭問題,吳敏濟認為原因在於廚餘回收車是在開放空間進料,導致酸臭味四逸,令人聯想到在97年因環保抗爭而關閉的外埔有機堆肥廠,對此環保局已連續開單告發9次,最高30萬元,但問題遲遲未得到解決。
吳敏濟認為更重要的是,原定發電量是廚餘發電廠3倍的稻桿/木料汽化發電廠停擺,收了二期稻桿之後,至今尚未運轉,倉庫幾近滿倉沒有去化。目前處於違約狀態,環保局依約開罰無效。環保局必須弄清楚究竟是如廠方所言,受疫情影響,國外設備商技術人員無法來台調整設備,還是廠方必須支付稻桿收運費用每公噸1,100元,因此採取拖字訣。
吳敏濟指出,無論是廚餘發電或是稻桿汽化發電,理論上都是潔淨的綠色能源,怎麼還是惡臭不堪;承諾有價回收稻桿替代焚燒稻田,若最後取消回收就失信於民。
吳敏濟認為,簽約已過3年的修約週期,若輕言廢約將面臨冗長的行政訴訟,唯有契約雙方開誠佈公談判才能解決問題。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從修改契約,重新訂定權利義務著手。
環保局回應表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去年啟用,開始回收生廚餘,採用廚餘厭氧及稻稈氣化的雙核心發電技術。目前第一期廚餘厭氧發電已完工,今年6月15日起,已與台電完成併聯發電。
針對第1期氣化設備尚未營運,廠商已構成違約,環保局已累計開罰6次共150萬元,並督促業者盡快完成這套系統。為加速稻稈去化,農民仍可選擇益菌肥、農業局稻桿剪段翻堆補助等方式,避免露天燃燒,共同為清新空氣而努力。
另外,有關廚餘發電進料場所未密封致瀰漫臭味,環保局說明,作業區將保持關閉,增加除臭系統效率並適時消毒,有機物雜質暫存區也以帆布覆蓋,減少臭味逸散;同時,ROT廠商已找專業廠商規劃改善方案,規劃加裝除臭罩,預計110年1月底完成,市府將持續監督施作進度及改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