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臺中市文化資產處28日搬遷至市府路41巷19號舊市府後原地政大樓上班,就近執行大屯郡役所及州廳附屬建築群修復及活化再利用,將建立優質文化資產行政與交流平台,並規劃本市文化資產園區,請洽公市民留意,不要跑錯地方。
文化局表示,文資處自縣市合併以來即以租賃方式,於文化部所屬臺中文化資產園區(原臺中舊酒廠)辦公。近年因應文化部對全國五大文創園區轉型,及空間使用的考量,必須另覓辦公廳舍。
文化局指出,本市中西區古蹟及歷史建築數量密集且眾多,市府通盤考量歷史、文化、社會及經濟等面向,達到活化歷史,融入城市生活之目標,並且為使臺中州廳及周邊發展規劃效益最大化,成為中西區文史亮點。
將規劃本市文資園區,範圍包括大屯郡役所西棟、大屯郡役所北棟、大屯郡役所附屬建築、臺中州稅務課倉庫、臺中州廳舍附屬建築(短棟)、臺中州警務部廳舍、臺中州文書倉庫共7棟歷史建築。文資處秉持文化資產修復精神進行建築修復,也導入新舊融合等設計手法,期許將來成為良好的文化資產展覽、講座與小型無形財表演場所。
由於文資處107年開始執行以舊市區範圍為主的「臺中文化城中城再造歷史空間專案計畫」,因此市府決定文資處就近進駐舊市府周邊,就鄰近街廓,規劃營造本市文資園區。
搬遷後的文資處辦公室,將有別於以往,1樓規劃成「另類藝文空間」,不定期舉辦展覽或講座以展現古蹟、歷史建築、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等等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專案成果。
此外,園區內將作為傳統匠藝研習教室及文化資產推廣與研究基地使用,創造民眾瞭解本市豐富文化資產的管道並適度引入商業機能,以活化當地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