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關於離島貨運由瀚明公司得標 縣府重申處理過程一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
日期:109/09/03
針對台東縣政府辦理「富岡漁港貨船碼頭及土地(A1-a1)出租案」評選案,引外界討論,台東縣政府府農業處今(3)日重申,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根據評選小組的最後決議評選出「瀚明企業有限公司」為優勝廠商。
縣府農業處指出,在瀚明企業有限公司繳納新台幣146萬元訂約權利金及219萬元履約保證金後,該案已確定由瀚明公司得標,只要廠商完成契約的「各類貨物運輸收費時價」、「碼頭清潔維護成果」、「行政委託執行成果」及「船舶狀況」等項目,在縣府審查核可後,將可依工作項目逐年依比例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以達營運成本合理化,避免增加消費者負擔。
對於評選過程,縣府農業處表示,該案共有三家業者遞件參加評選,為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特別邀請離島代表及各項領域的委員成立評選小組;內聘委員由縣府參議劉榮堂、農業處長許家豪、原民處處長方銘總及環保局代理局長郭建成出任,外聘委員則包括綠島鄉鄉民代表會何富祥主席、蘭嶼鄉鄉民代表李奉祈及樹德科技大學陳佳宏副教授。
縣府農業處表示,依評選規定,只要所有委員平均分數75分以上,才可以列入優勝廠商,最後「瀚明企業有限公司」獲得多數評選委員的認定,平均分達80分,成為優勝廠商。
縣府農業處說,為求公開透明,首度公開受評廠商各評選項目的差異性,其中「瀚明企業有限公司」在推動計畫、貨物運送計畫、營運養護計畫及訂約權利金等項目承諾事項都明顯高於其他2家投標廠商,且自87年起,獲近20次之商譽獎,人力培訓組織完整、收費時價合宜並具有多種資材的托運服務,是獲評審委員一致認同而勝出的關鍵。
縣府農業處認為,透過考核及審查機制,對於往年離島居民反應的各項托運問題,有了更有公正的審查標準,對於未來的船運服務也樹立了更有制度,可遵循營運模式。
新聞來源:縣府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