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臺中市一名楊姓婦女,接獲詐騙集團來電,稱「因其帳戶涉嫌洗錢防詐條例,已遭金管會監管,請其盡速將戶頭內現金提領出來匯入指定帳戶內讓檢察官監管,不然就等著面臨牢獄之災」。
楊婦聽聞即將遭司法追訴,慌張像熱鍋上螞蟻似的不知所措,立刻前往她寄錢的金融機構,準備將帳戶內的老本全部領出來,交付給假扮檢察官所派來的替代役男。
由於楊婦的戶頭內不夠支付詐騙集團指定金額,加上在寫提款單時,緊張到手抖。此時站在大門旁替客戶量體溫的蕭姓女行員發現楊婦行為有異,通報警方前往了解,發現是詐騙伎倆,即時阻詐成功。
合作金庫行員來電稱,1名客戶因手抖無法填寫提款單,上前關心,楊姓客戶表示欲提領帳戶所有金額新臺幣24萬元,但無法清楚說出款項用途,苦勸許久,楊婦依然不相信,只好通報警察先生前來處理。
烏日警察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陳俊良、何家明,獲報後火速趕往合作金庫,經向徐婦詢問款項用途,起初楊婦面有難色不願多說,經員警主動關懷,並苦口婆心勸說後,楊婦才逐漸卸下心防,向員警稱自己早上接獲一通自稱地檢署檢察官電話,稱其帳戶已經遭到警示,需交付新臺幣28萬元給檢察官所派來的替代役男才能解除監管。
由於自己沒有那麼多存款,情急之下詢問保單借款相關事宜,待湊齊金額後再以面交方式交付。經員警向該楊婦解說係詐騙集團慣用手法,並極力解釋說明。
楊婦這才理解恍然大悟,了解該名自稱地檢署檢察官來電就是詐騙電話,老婦人感謝警方及時阻止,沒有掉入詐騙集團所設下的圈套,讓其保住辛苦工作的積蓄,對警員及合作金庫行員即時阻詐,感謝萬分。巧合的是阻詐的警員和行員是夫妻。
烏日分局呼籲,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若接到類似電話,切記防詐三要「冷靜、查證、報案」,並配合警方逮捕犯嫌,共同打擊犯罪。撥打165或110專線報案查證,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