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全成/屏東報導】109年10月8日13:40接獲報案有人在屏東市區2處不同地點對空鳴槍,局長李文章得知竟然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市區開槍,立即指示屏東分局及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查緝,並向刑事局南打請求支援,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以情資清查及調閱監視器並進的偵辦方式,在案發後立即確認涉案車輛,並在30分鐘內查知涉案吳姓犯嫌之真實身分;發現吳嫌係透過吳姓友人代為租賃車輛犯案,在追緝過程中吳嫌於18時許即將所租車輛返還,意圖以更換交通工具的方式逃避警方追緝。
警方透過「以車追人、以人找車」的方式往返高屏地區數趟始確認吳嫌蹤跡及使用車輛,在4個多小時的跟監過程當中,吳嫌等2人繞行高雄及屏東市區,且昨(8)日為國慶連假前一日,因此從下午起即陸續湧現車流,專案人員雖多次以4至5輛偵防車尾隨於後,但考量民眾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因此以持續跟監俟機而動的戰術,找尋適合且萬全的地點再進行圍捕,以避免傷及無辜。
終於在22時30分許發現吳嫌等2人在高雄市一處租車行,意圖以租賃其他車輛的方式繼續逃亡,專案人員經過嚴密佈署後,待兩人均下車進入租車行辦理租車手續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進行攻堅,在不費一槍一彈亦未傷及嫌犯及民眾的狀況下將吳嫌執行拘提到案,並於吳嫌車上起出涉案槍枝1把及子彈11發等證物,在案發當(8)日24時前將吳嫌查緝到案。
屏東警方及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透過合作無間的查緝行動,對於犯案之徒給以當頭棒喝,犯案之後絕對逃不到明日;宣示了整體治安團隊對「治安零容忍」的決心,在案發當天查緝到案,更是給了民眾一個安心的國慶連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