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規劃產業園區兼顧經濟、產業發展 檢討用地維護市民權益及居住品質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以「前店、後廠、自由港」三大經濟政策推動「台中富市3」,打造台中成為富強城市,根據新市府團隊的政策指導方針,延續及調整原有規劃,都發局針對「台中市區域計畫」至115年產業用地需求為1,360公頃,台中市政府將新增設施型分區84.81公頃,包含太平產業園區、潭子聚興產業園區、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及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388.73公頃,包含新訂大里塗城都市計畫、新訂大里夏田都市計畫、擴大神岡都市計畫,並規劃新開發產業園區,滿足未來產業發展及未登記工廠輔導需求。 
台中市議會今(23)日召開定期會,都發局針對含體二用地解編或替代方案規劃、農地搭建鐵皮屋如何規範、台中新規劃開發產業園區(潭子聚興、神岡豐洲科技園區二期及大里夏田產業園區、大神岡都市計畫產業園區、新訂大里塗城都市計畫(產業型)、新訂烏日(溪南)產業型特定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三期工程)、台中市各都市計畫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案」執行、鐵路高架化後都市縫合計畫及後續工作推動、清泉崗機場周邊門戶地區土地規劃及整體開發案進度等業務專案報告。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現況產業用地供給可分為科學園區、編定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市計畫工業區、非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等,目前工業用地使用率幾乎達100%飽合,依據台中市擬定區域計畫內容,推估115年台中市產業用地需求約1,360公頃,的確有擴增產業園區的需求。 
都發局強調,根據新市府團隊的政策指導方針,延續及調整原有規劃,市府及早規劃利用既有計畫,包括烏日溪南及清泉崗計畫、既有的都市計畫工業區、妥善利用都計受侵擾嚴重農地,以及透過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新規劃產業園區等,滿足台中市對於工業土地的需求。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產業發展策略包括配合海空雙港計畫內容,以加速關連工業區整體開發;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積極推動產業園區規劃開發;針對台中策略性新興產業,並以智慧機械、國防航太、光電產業、物流及康健體檢設備等產業為核心,評估劃設產業專區,提升產業競爭力及整體區域經濟發展。 
都發局提到,有關新規劃開發產業園區,除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三期工程外,潭子聚興產業園區計畫面積約14.76公頃、神岡豐洲科技園區二期約55.86公頃、及大里夏田產業園區約212.24公頃、擴大神岡都市計畫產業園區184.08公頃、新訂大里塗城都市計畫(產業型)約35.81公頃及新訂烏日(溪南)產業型特定區以原範圍53.7公頃先推動,預計108年下半年至113年完成土地取得作業及產業用地預登記、設置公告或產業園區申請設置,作為台中產業儲備用地。 
對於台中市公民營事業或興辦事業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提出申請設置產業園區,市府將給予最大行政協助,提供諮詢及意見,協助完成設置產業園區。 
另外,有關各界關心體二用地解編或替代方案,都發局指出,因體二都市更新長期推動困難,且市都委會審議期間經地主陳情逾66案,為維護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市府以「重現水源地歷史風華」為願景,研議「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方案」。 
都發局指出,都市計畫變更內容包括維護合法建築權益,變更為住宅區並免予回饋、運用公有土地規劃鄰里性公共設施、參酌現況規劃計畫道路、為維護歷史建築風貌,依文化資產處建議擴大登錄歷史建築,台中放送局範圍變更為社教用地在、體大範圍及周邊土地維持原計畫等。 
目前體二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方案經10732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9次會議審議通過。108213日辦理公告徵求意見,10836日召開公告徵求意見座談會,預計108年中辦理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市府將逐一清查變更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以掛號方式通知所有權人參與公開展覽說明會。
都發局強調,希望透過此次檢討變更,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維護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利用公有土地及水利會土地規劃公共設施及道路系統,確保當地居民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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