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臺東警察分局豐里派出所警員薛慶祥、趙榮君於本(4)月14日1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攔查1名李姓機車駕駛時,經M-police查詢得知,李男因不能安全駕駛案而遭通緝,另在對談中發現李男身上有濃濃的酒味,雖然向警方表示僅喝了1杯啤酒,但在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時酒測值竟高達0.43MG/L,偵訊後移送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李嫌平日以四處打零工維生,每天工作結束休息時,就會在工地旁邊飲酒,以此作為消除疲勞及舒壓的方式,也曾因酒駕遭判刑入獄多次。107年間因酒駕遭判刑1年5個月,未入監服刑遭到通緝而四處躲藏,但也沒因此改變以喝酒減壓的生活方式,終究難逃再次送辦的下場。
臺東警察分局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者,最好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駕駛人駕車,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