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丁薪叡/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陳淑華、謝明源、邱素貞、蕭隆澤3日在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聯合質詢表示,現代科技發達,影相設備非常之多,行車記錄器已是車輛必備、手機相機人人都有,照相簡單方便,使得民眾舉發交通違規案件數大增。
但民眾舉發不乏有惡意舉發的情形,包括特定車輛連續舉發的行為,包括對交通法令不熟悉而有不適當的舉發等等,這都有可能影響整個處理的品質。議員們認為,如何在民眾舉發的案件取得平衡,該告發的完成告發,不完整的民眾告發案件要如何處理?建議要兼顧交通安全及民眾權益。
陳淑華指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案件數,107年22萬4152件,108年29萬5106件,而109年又大幅增加1~8月達26萬3599件,今年度大幅度增加可能超過30萬件,依比例計算將有可能達38萬、39萬件,可能超過去年10萬件。
警察局長楊源明答詢時說,去年108年預算編11億餘元,罰單收入14億餘元。陳淑華說,今年編在交通事件裁決處預算一樣11億餘元,以今年開罰件數來看,罰單收入恐怕會更高。
陳淑華表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案件,雖然對警民合作、取締交通違規有一定效果。但也造成受惡意檢舉的民眾怨聲載道、案量增加也使同仁負荷暴增。
楊源明表示,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市府以高標準審核違規要件與事實,事證明確即依法開罰,對於不實檢舉案,為保障民眾權益,警察局已於今年1月、7月及8月行文內政部警察署,盼中央針對民眾檢舉態樣,以重大交通違規為主進行修法,避免浮濫或烏龍檢舉,讓檢舉制度回歸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