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誌寬/新竹報導
新竹市議會4/24原訂議程安排市長進行輕軌和大車站計畫、後火車站都更等重大建設之施政專案報告,市政府竟然臨時發文給議會表示林市長另有行程不克到會。國民黨竹市議會黨團書記長張祖琰表示,林智堅有時間開直播當網紅,卻沒勇氣到議會報告,此種行徑讓議員質疑市長是不敢面對監督,還是根本心虛?
張祖琰氣憤地表示,林智堅這種行為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第49條所規定的議會開會時,縣市首長就「特定事項」對議會有「列席說明」的義務,更是藉故規避民意監督、大開民主倒車的行為,國民黨團予以譴責並要求市長應向全新竹市民道歉。
國民黨團指出,上周一【記者游勝鈞/15】程序委員會原預計4/24(三)、4/25(四)早上各安排一場市長施政專案報告,但副市長表示市長4/25(四)已有重要行程,請程序委員會將市長專案報告排在別天,因此排定在4/24(三)上、下午各一場。這個既定的議程,當即發文市府,市府前天(4/22)早上也將書面專案報告資料送達議會,報告人寫明為林智堅市長,不料議會竟然臨時在報告前一天看到市府來文表示市長另有行程不克到會。
國民黨團指出,這次的專案報告分別是上午的「新竹輕軌與大車站計畫」、以及下午的「新竹火車站後站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及全市都市更新計畫」,這些都是市政府宣稱極為重要的重大建設規劃且與市民息息相關,是新竹民眾極為關心、詢問的議題,市議會希望透過市長專案報告讓全民得知市政重大建設規劃的內涵,未料林智堅市長卻選擇缺席,違反地方制度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擺出執政的傲慢,規避監督,大開民主倒車。
監察院於104年8月4日審查並通過台南市長賴清德彈劾案,其彈劾文表示『臨時會部分於地方制度法第49條規定直轄市長於開會時就「特定事項」對議會有「列席說明」義務』,顯見地方制度法賦予議會邀請市長就特定事項說明的權利,而市長有列席說明的義務。議會程序委員會既已應副市長所請就市長可以到會時間安排專案報告,市政府卻臨時發函表示市長不克到會,顯然違反法定義務,而且是規避監督的行為。請問林市長,施政專案報告有這麼可怕嗎?為什麼你選擇不面對?是不敢面對監督,還是根本心虛?
這種只想獨攬行政權卻規避議會監督的心態完全違背「行政權向立法權負責」的立法意旨,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表現,國民黨團對林市長這種規避監督,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予以嚴厲譴責,並要求市長向全新竹市民道歉。
4 月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