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獲指定為國定古蹟,26日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左2)代表頒發證書,由台中市文化局長張大春(右2)代表受贈。(記者張原銘攝)

中央指定台中州廳為國定古蹟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頒指定證書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文化部公告「台中州廳」為國定古蹟,26日舉辦台中州廳國定古蹟指定證書授贈儀式,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施國隆致贈台中州廳國定古蹟指定證書。代表接受的台中市文化局長張大春表示,台中州廳已受文化部補助進行「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7月起將展開局部修復工程,預定110年底完成修繕,修復完成後可彰顯原有建築之美,也將成為台中市最重要的文化亮點。

台中市直轄市定古蹟「台中州廳」去年4月由市府向文化部申請指定為國定古蹟,文化部今年1月25日召開「第7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會第8次會議」決議,同意指定為國定古蹟,並於昨日公告。26日在台中州廳舉辦國定古蹟指定證書授贈儀式。

施國隆表示,台中州廳的歷史脈絡價值非常珍貴,希望台中市政府能儘速修復州廳,以凸顯國定古蹟的價值,並予以活化,總預算約新台幣3億元,文化部補助6成,因為目前州廳還有台中市環保局與都市發展局仍在辦公,還未搬遷,而未啟動修繕工程,原定109年修復完成,希望市府能先發包才能保留預算。

張大春指出,台中州廳是日治時期5大州廳之一,與台北州廳(今監察院)、台南州廳(今台灣文學館)同屬森山松之助的作品,同時具備了新古典主義、第二帝國風格及街角形配置的共同特殊性,為日治州廳類型典範之一。

張大春表示,台中州廳左右角樓以三角形山牆作收,並以山牆、柱頭、線角、女兒牆等豐富立面裝飾;主棟結構為木屋架、RC樓板的磚造建築,後側會議廳棟(中山廳及兵役局棟)則為鋼屋架與加強磚造建築,由當時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營繕課主責,自西元1913年至1934年分階段興建完成。

台中州廳被指定為國定古蹟後,張大春指出,周邊將打造為亮點,吸引更多遊客到台中市來,未來會繼續努力推動讓更多古蹟及歷史建築升格為國定古蹟。台中州廳修復工程已經發包,將於7到9月間先展開部分修繕工程,明年3月起廳舍陸續搬遷完成後就可展開主體建物的修繕,預定110年底完成修復。

修復完成後,可以彰顯原有建築精美之處,並結周邊文化資產,重現日據時期第一個現代化都市的風華。未來管理維護上,除市府預算,也將持續向中央申請補助,讓台中市文物古蹟保存能量持續提升。

台中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7月起將展開局部修復工程,預定110年底完成修繕。(記者張原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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