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娟/專題報導】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掀起全民關注,衛生局也藉此進一步解釋思覺失調症,思覺失調症過去被稱為「精神分裂症」,因容易造成誤解與污名,2014年才由衛生福利部、台灣精神醫學會與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共同推動正名。根據2017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思覺失調症患者就醫人數約15萬人,男女比例各半,男性發病年齡較早,半數以上患者30歲以前發病。
思覺失調為腦部疾病 親友協助穩定病情有幫助
思覺失調症顧名思義為思考與知覺功能異常的腦部疾病,是一群具特徵性病癥及症狀(正性症狀及負性症狀)的混合體。正性症狀,如:情緒激動、妄想(錯誤信念但深信不疑,如:被害妄想、關係妄想)、幻覺(感知到不存在的感官感受,如:聽幻覺)、語無倫次、混亂行為、缺乏現實感等,另外還包括負性症狀,如:個人衛生差、自理能力退化、表情淡漠、言語貧乏、社交退縮等。
思覺失調症的可能病因很多,可能是多個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包括生理、心理及社會環境等因素。當給予適當藥物治療後,大部分的病人症狀都可得到改善,約1-2成的病人可恢復到完全看不出來有思覺失調症;約4-5成的病人可能時而穩定時而不穩,反覆住院;而另外2-3成的病人因缺乏病識感及沒有良好的家庭及社會支持,而導致病情退化,較難回歸社會。周遭的親友協助其病情穩定是重要的,要注意病人是否規則就醫、藥物是否有依照醫囑服用、會不會因為藥物副作用就自行停藥等。精神疾病通常透過藥物協助,即可大為改善症狀,及早就醫能夠減緩病人受到症狀干擾的程度,也會大幅提升藥物治療的效果,病情得以維持穩定。
應理解與包容對待 媒體應遵守六要四不要
呼籲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患者有更多的理解、包容及接納,穩定的精神病人有住在社區的居住權益,且經過持續治療的精神病人與一般人並無太大差異。若家中親友有精神及情緒方面的困擾,鼓勵陪伴至精神科(身心科)醫療院所尋求專業諮詢及協助。若出現較為激烈的舉動,甚至出現自傷、傷人行為或有傷害危機,應撥打110或119,由警、消人員盡速至現場評估或協助送醫。針對心理需要諮商的民眾,各縣市衛生局也都有提供免費心理諮詢駐點服務。另外,若市民朋友們有精神疾病照護上的困擾與需求,可於上班時間就近與轄區衛生所聯繫。
衛生福利部針對精神疾病媒體報導訂定「六要」及「四不要」,「六要」指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一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二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三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四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五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六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四不要」指四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包括:一不要以戲劇化或聳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二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三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四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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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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