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新北報導】 發生交通事故後撥打110報警,已成為大多數民眾遇到車禍的直覺反應,但報案後常因為不確定警察是否已經出動而感到焦急不安,為了讓報案人能夠安心,確定警方受理報案後已將訊息傳達給執勤員警,並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新北市警局已建置「交通事故報案主動簡訊通知」服務,讓報案民眾藉由簡訊通知確認員警已在趕來的途中,減緩報案人的緊張情緒,並藉由簡訊發送,提醒民眾在車禍現場簡要處理步驟。
事實上大部分民眾遇到車禍事故都會心生恐慌,因事發突然而不知如何應對,唯一能做的就是打電話報警,並等候警察到來,因為擔心破壞現場,大多數人都有錯誤觀念,認為發生輕微車禍無人傷亡仍需警察到場處理才可移動車輛,否則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因而將肇事車輛停放在車道上阻礙通行,經常造成塞車,或導致後方車輛追撞等意外事故發生。但實際上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應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才是正確做法。
為避免輕微車禍影響交通順暢,及降低二次車禍風險,新北市警局自本(108)年8月1日起,將提供貼心簡訊提醒服務,只要受理民眾車禍報案,警方會結合110報案系統立即發送簡訊通知民眾,主動告知輕微交通事故(單純車損)現場處置作為,以迅速排除事故車輛,減少交通壅塞。簡訊通知內容如下:
新北警提醒您,警方已派員前往,預先處置如下:
1.放故障標誌,機車開雙閃燈。
2.拍攝兩車與標線相對位置。
3.車輛及標誌移路旁。
4.等警察來。
新北警提醒您,警方已派員前往,預先處置如下:
1.放故障標誌,機車開雙閃燈。
2.拍攝兩車與標線相對位置。
3.車輛及標誌移路旁。
4.等警察來。
交通警察大隊長鄭永裕表示,警方貼心簡訊提醒,用意就是希望駕駛人能主動配合,將事故車輛先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避免發生二次車禍,造成當事人及其他用路人傷害。另外,現在民眾都會隨身攜帶手機,也可以利用手機自行拍照,記錄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等證據,後續再提供給警方處理,以幫助還原現場狀況,但是拍照時必須要注意自身安全,儘量利用騎樓、紅磚道、安全島等安全處所,避免站在車道上拍照,以免發生危險,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共同維護交通安全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