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彰化報導】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內政部特舉辦108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活動。本活動全國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彰化縣分配名額有2名,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均可報名參與選拔。但曾獲本獎項或同一家庭成員曾獲本獎項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選拔標準如下:
長期實踐孝行,有下列具體孝行事蹟之一,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
(一)謹身節用,盡力侍奉父母、尊親屬,家庭和樂。
(二)克盡孝道,樂觀曠達,協助長照高風險失能家屬,重新恢復生活能力。
(三)其他對待尊長行為,符合孝道精神之特殊事蹟,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報名活動至108年2月20日止,詳細計畫及報名書表請逕上本府全球資訊網/民政處/宗教禮俗科/便民服務/108年度全國孝行獎活動,或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瀏覽相關資訊。請各村(里)長、學校老師、社工人員、一般民眾等,踴躍向鄉(鎮、市)公所或各級學校報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