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陳姓女子在滂沱中準備下車購買晚餐,突然愛車被撞,對方卻直接開走,立即向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報警處理,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通知同為陳姓的女子到案說明,她表示,當時雨聲很大並不知有碰撞,警方調查比對後依法製單舉發。
被警方通知到案的陳女表示,自己當時駕駛車輛,行駛在事故地點內側車道迴轉,迴轉時發現前方的車輛突然停在馬路上,讓後方車輛幾乎動彈不得,車子的警報聲也因為兩車太靠近一直在響。
她嘗試避開繞過前車,不確定自己是否撞到對方車輛,因此她將車輛往前開停在路旁等候對方,卻遲未見對方駕駛找她才會駛離等語。
針對此種說法,警方從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位車主行車路線均是在復興路迴轉,前車陳姓駕駛將車輛停在道路上,導致後方陳姓駕駛車輛幾乎過不去。
而雨聲加上車輛警示聲讓後車駕駛自稱沒有感覺到撞擊,雙方駕駛都在路旁等對方先來找自己,後方的陳姓駕駛甚至沒有下車察看,最後不耐久候直接駛離,警方也只能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