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桃園報導】教育部推出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須為家庭綜所稅率未達20%者、未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就讀私幼或者未就學之我國籍者,家長每月可領2500元,有第3胎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特別的是,桃園市自8月起若同時符合請領「桃園市育兒津貼」及「中央2至4歲育兒津貼」,每月除可領取中央補助的2500元,另能領取由桃市府加碼的500元,補助至幼兒3歲,總計每月3000元;桃園市民若未符合請領中央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資格,則會續發桃園市育兒津貼每月3000元,一樣有3000元。市府教育局指出,桃園市育兒津貼將實施至110年7月31日,落日後桃市府加碼的500元也將隨之取消。
蘆竹區長邱瑞朝表示,2至4歲育兒津貼自8月1日上路,依中央規定,家中有符合資格幼兒的家長,可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為紓解擴大2至4歲育兒津貼蘆竹區開辦首月申請之人潮,已提前於7月中旬安排其他課室支援人力及完成人員教育訓練,並製作大型宣導海報張貼於大門口及收件處,公所也開放明亮清幽的大型會議室,製作申請表件範例及提供事務影印機,並安排人員引導、諮詢及協助影印服務,提供友善的申辦環境。
開放申請4天以來,申請案件已破千件,提醒家長到公所申辦前請先確認是否符合申辦資格,或已領取0至2歲育兒津貼免重新提出申請,蘆竹區公所事先已辦理教育訓練及模擬申請情形、安排動線和使用大型會議室,針對部份家長有疑問,來電或親臨公所洽詢,公所人員均耐心說明,雖有出現排隊現象,申請等待時間也不超過10分鐘,此一便民措施給市民貼心又有效率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