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和平區烏石坑原墾區域因國民政府來台後收歸國有,土地被劃歸為林班地及國有地,隨著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實施,當地原墾民期盼藉此機會爭取權利,日前中國地方自治學會舉辦「烏石坑原墾區域土地問題與解決途徑學術研討會」,提出原墾區域土地使用與保育等相關議題。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將考量目前現有住民在原墾區域土地的使用情形,及學界提出在理論與實務上的建議,在遵循內政部全國國土計畫指導並顧及土地均衡發展使用下,納入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擬定參考。
都發局表示,中國地方自治學會日前於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舉辦「烏石坑原墾區域土地問題與解決途徑學術研討會」,研討會議題涉及目前規劃的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相關內容,邀請該局參與圓桌論壇第2場,與談「烏石坑原墾地農民權益之保障機制」議題。
都發局指出,國土計畫法已於105年5月1日施行,並分三階段進行土地轉換。第一階段由內政部完成「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第二、三階段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109年4月底前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111年4月底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目前台中市正在擬定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
未來國土計畫全面實施後,現行區域計畫體系將廢止,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地將取代現行非都市土地11種分區及19種使用地。因應重大空間體制變革,市府自106年開始針對農業、城鄉、產業等國土空間重大發展議題,召開5場專家學者座談會及4場公民團體與地方領袖說明會,邀集國土計畫主管機關、各領域專家學者與會以及公民團體與地方領袖,對台中市國土計畫給予看法及建議,廣蒐各界意見。
都發局說明,後續將辦理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的公開展覽與地方公聽會,持續與民眾互動,相關資訊可至「台中市國土計畫資訊網」(http://landplan.taichung.gov.tw)參考,並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加,持續提供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