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勞工於被害人幼子前殺人棄屍 今起訴從重量刑

【記者蔡佩旻 雲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於今年623日凌晨1點多,發生越南籍勞工殺人棄屍案,由雲林縣地檢署檢察官沈郁智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偵辦,杜姓越籍男子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及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遺棄屍體罪嫌,事證明確,已偵查終結,今對被告提起公訴。

杜嫌(34歲﹚為越南籍勞工,與37歲被害人武女是情侶,於今年623日凌晨點1點,相約在麥寮鄉三盛村工業路某處見面,武女駕車搭載11歲的兒子赴約,杜嫌與武女兩人在車內一言不合發生爭吵,杜嫌竟持水果刀朝被害人右胸、左胸、頸部、右後肩及右大腿等處猛刺,造成武女身中14處銳器創傷、右肺損傷出血、右側氣血胸而死亡。

坐在車後的武女11歲兒子趁隙逃走報警,杜嫌發現甲女死亡後,先將武女遺體拖至汽車後座,隨即坐上駕駛座上開駛離現場,於約320分時至雲林縣麥寮鄉豐安路北側往東道路與施厝寮大排附近七號水門處,將武女遺體拋入水門前排水溝中,再駕車離開現場。

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說,杜姓兇嫌殺人手段及犯罪情節嚴重,又當被害人年僅11歲之幼子面前殺害被害人,造成幼子心理莫大陰影,實令人髮指顯已泯滅人性,杜嫌犯罪後企圖棄屍滅證,且始終未能坦認犯行,飾詞圖卸,未見悔悟,態度不佳,檢察官今天依殺人罪及屍體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警方於大排水溝附近尋找遺體。(雲林地檢署提供)

警方於附近找到越南移工杜嫌殺害女友所使用兇刀。(雲林地檢署提供)

警方於大排水溝附近尋找遺體。(雲林地檢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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