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住屋若淹水 可通報區公所勘查補助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全台各地今(20)日因鋒面來襲傳出災情,台中因強降雨造成多處積水。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提醒,近來降雨形態多是短時間大量降雨,如一時不及做好準備,造成淹水災害,請以人身安全為重儘快避難,住屋如有淹水災情達50公分以上,可向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補助,每戶可補助15千元,以申請人災害發生時居住於現址為限。 
社會局表示,如中央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時,依現行的災害救助標準,民眾實際居住之住屋,包含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等實際生活居住空間,如有淹水達50公分以上災情,可主動通報轄區的公所勘查,並先行拍照舉證住屋淹水深度,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會局說明,當發生天然災害造成住屋淹水時,檢具申請書、戶籍資料與里長開立居住事實證明等相關文件,由區公所受理申請,並現場會勘,經公所勘查確認住屋淹水受災程度達規定標準,並符合相關規定時,就會製作災害勘查報表核定災害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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