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農友共同防治荔枝椿象 中市補助每公頃最高2000元資材

鼓勵農友共同防治荔枝椿象 中市補助每公頃最高2000元資材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荔枝椿象吸食荔枝、龍眼等無患子科經濟作物,導致落花、落果及嫩枝枯萎而影響收成,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為此已邀集試驗改良場所專家及各區農會研議防治規劃,兼顧化學、物理及生物防治並重的病蟲害綜合防治法。其中,卵片收購計畫以每卵片2元的標準收購,此外,市府今年再提高防治資材補助,每公頃最高補助2,000元,鼓勵農友積極參與共同防治,希望降低農民損失。

農業局表示,近日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專家已在荔枝、龍眼樹茂密的葉背發現越冬荔枝椿象蠢蠢欲動,並發出預警,市府農業局立即召開「108年度台中市農業產區農作物荔枝椿象綜合防治計畫研商會議」,邀集試驗改良場所專家及各區農會商討今年度防治規劃。
台中市全國首創製訂荔枝椿象防治曆,並按防治曆推行荔枝椿象綜合防治計畫,獲各界肯定,108年度持續辦理化學、物理及生物綜合防治計畫,並於全市舉辦8場宣導會。化學防治部分,因應暖冬,訂定1月25日至3月4日為全市共同防治期,呼籲農友把握荔枝椿象最虛弱的黃金防治期進行2至3次共同防治,並在開花前10日停藥避免誤傷授粉蜂群。
另為鼓勵農友積極參與共同防治,今年度提高防治資材補助,每公頃最高補助2,000元,由市府負擔三分之二費用、農民負擔三分之一配合款。
此外,考量荔枝、龍眼花期為荔枝椿象危害高峰期,慣行農園此時無法進行化學防治,為有機、友善農園區防治需求,於荔枝、龍眼花期3月4日至4月29日辦理物理防治-卵片收購計畫,以每卵片2元的標準收購,也呼籲田間操作時須注意人身安全,著長袖、帽子並攜帶1瓶清水,避免遭荔枝椿象臭液灼傷。
而生物防治方面,霧峰區公所及豐原區農會平腹小蜂飼育中心,推動飼育技術改良,並擴充人員及設備,後續待荔枝椿象產卵高峰期於鄰近集團產區和外銷供果園附近釋放,避免受藥劑危害、提升防治效益。
為順暢農產品外銷及提升國家的農產品安全品質形象,農業局也呼籲,外銷供果農戶應選用國內核准登記用藥且注意進口國殘留標準規範,遵守安全採收期,勿用或避免於近採收期使用進口國標準較嚴格的藥劑。藥物使用可參植物保護資訊系統(https://otserv2.tactri.gov.tw/ppm/)。外銷用藥基準可逕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或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農民服務專線:0800-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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