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兩岸要應通盡通;努力把福建建成臺胞臺企登陸的第一家園。這為我們做好對臺工作明確了努力目標,指明了前進方向。
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是平潭綜合實驗區的初心和使命。平潭認真貫徹中共福建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和福建省委出臺的《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一島兩窗三區”戰略定位,著眼臺灣“基層一線、青年一代”,勇做探路者、當好擺渡人,出臺了建設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先行區的“36條措施”。這“36條措施”,既“著眼大局大勢”,又“注重落實落細”,可以說是“干貨滿滿”。
1、提升經貿合作暢通
推進臺灣農漁產品交易中心建設。建設臺灣農漁產品交易市場,推動線上與線下、有形與無形市場聯動發展,打造臺灣農漁產品進口的主通道。
實施“兩園”提升工程。加快澳前臺灣小鎮和臺灣創業園“騰籠換鳥”,修訂完善扶持政策,開展產業鏈招商,將澳前臺灣小鎮打造成臺灣風情小鎮,臺灣創業園打造成兩岸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推進兩岸冷鏈物流產業合作城市建設。推進冷鏈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加工食品及其他特殊商品物流運輸服務。建立兩岸冷鏈物流服務合作機制,成立兩岸冷鏈物流服務聯盟。
推進醫療健康產業合作。設立閩臺醫療合作創新中心(園區),實施靈活開放的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政策,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內,支持有條件使用臺灣地區已上市的醫療器械和藥品。引進臺灣養老服務企業落地平潭。在嵐臺資醫療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大陸同類企業標準執行,享受同等稅收優惠政策。
推進對臺農業合作。打造閩臺農漁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區,引進臺灣農業的先進技術、經驗和管理模式,打造特色農業、精致農業、休閑觀光農業示范區。
加快對臺金融合作步伐。積極推進平潭海峽證券項目落地,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設立平潭“海峽板”。探索在區內金融機構試點開展人民幣與新臺幣直接清算與結算,推進新臺幣現匯交易。
提升對臺貿易便利化水平。實施對臺小額貿易優質品牌產品“先放后檢”監管措施。爭取將平潭兩岸檢驗檢疫數據交換中心升級為兩岸經貿數據交換中心,實現嵐臺經貿和人員往來的數據互換互查。
建立兩岸企業家交流合作機制。加強與兩岸企業家峰會產業小組的對接聯系。發揮嵐臺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的橋梁作用,推進兩岸經貿合作。
2、推進基礎設施聯通
推動兩岸四通先行工程。加快平潭海峽公鐵兩用大橋建設,推進京臺高速平潭段和京臺高鐵平潭站建設,預留臺海通道,為未來兩岸通高速高鐵做準備。
拓展嵐臺直航航線。加密平潭至臺北、臺中客運航線,降低票價。優化航線組合,“大、小三通”互補,逐步增加嵐臺貨運航次,實現平潭至臺北、臺中、高雄周班貨運直航常態化。今年7月,新開通平潭至高雄客運航線。
開辟對臺郵輪航線。加快金井郵輪碼頭改造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爭取2020年開辟對臺郵輪航線。
完善對臺口岸配套設施。加快建設海西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隔離中心、澳前保稅物流園二期、快遞物流中心、兩岸郵件處理中心等項目,為兩岸特色貿易發展提供支撐。
3、加快能源資源互通
探索臺灣能源供應新路徑。發揮實驗區對臺港口航運優勢,爭取福建省石油、燃氣等臺灣資源緊缺領域市場化合作項目落地平潭。
維護臺灣海峽清潔和生態環境。積極參與臺灣海峽清潔和生態維護,加大海上非法采砂打擊查處力度,加強嵐臺海洋環境維護。
4、深化行業標準共通
打造臺胞職業資格采認基地。落實第五次部際聯席會議和第四次省委深改委成員會議部署,爭取有關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把平潭打造成為對臺職業資格采認基地。當前,加快對臺職業資格采信進度,基本完成134項職業資格標準比對,為臺胞創業就業提供便利。
擴大對臺企業資質和行業標準采認范圍。在旅游、建筑、規劃、醫療、教育、交通、環保、安全生產、農漁業、冷鏈物流等領域擴大對臺企業資質及行業標準采認,逐步建立臺灣企業資質、行業標準等效認證及監管體系。
支持臺企參與相關標準制定。支持臺企在平潭設立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鼓勵在嵐的臺企參與制定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5、落細落深臺胞臺企同等待遇
打造宜居宜業生活環境。打造設計、施工、物業管理等全流程完整體現臺灣元素的臺胞社區,加快建設青春驛站,實行公共租賃住房分類保障定向配租,為臺胞提供住房保障。
為臺胞交通出行提供便利。落實臺胞持臺灣機動車駕駛證在閩可直接使用政策,為臺胞換領大陸駕駛證提供便利。
提供符合臺胞需求的社會服務。建設“兩岸家園數字身份公共服務平臺”,方便臺胞創業、就業、生活。拓展“一站式”臺胞臺企服務中心功能。擴大麒麟卡、臺胞金融信用證書發行規模,優化臺胞信用卡服務,開展臺胞信用卡遠程辦理試點工作。臺胞憑臺灣居民居住證享受當地居民購房同等待遇。
為臺胞來嵐創業就業創造更好條件。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單位為臺胞提供工作崗位。“三支一扶”名額為臺胞設置專崗,面向在閩高校臺灣畢業生招募。支持首次來嵐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臺胞申報創業補助。
出臺一批更精準的惠臺政策。全面貫徹落實“31條惠臺措施”和“66條實施意見”。梳理、完善臺灣青年創業、就業、實習、高層次人才、人力資源合作等五大類政策。
6、推動臺胞公共服務均等化
擴大臺灣教師招聘規模和執教范圍。加大臺灣教師招聘力度。在嵐執教的臺灣優秀教師可擔任學術帶頭人或學校行政職務,參與學校管理工作。支持區內臺資學校、私立學校引進臺灣教師。
促進臺灣醫師執業。臺灣醫師在臺灣地區取得的相關醫療技術培訓合格證明,在平潭可作為醫療機構開展臨床應用資質的授權依據。支持實驗區醫療機構招聘臺灣醫師。
滿足臺胞就學需求。臺胞子女就讀公立學校從學前至高中階段可自主擇校并免學費,探索設立臺生班。推動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收臺灣學生。
提供更加符合臺胞需求的社會保障。根據年齡、職業和個人需求等,對在嵐臺胞參加“五險一金”實行分類管理。在嵐臺籍參保人員繳交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可在其解除勞動合同時申請一次性提取。
提升涉臺司法服務水平。支持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設立代表處。深化兩岸在法律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等司法互助合作,落實涉臺糾紛法律查明實施規則。推動將海峽兩岸仲裁中心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國處理兩岸經貿爭議的重要平臺。探索成立兩岸司法實務的交流基地。開設“融合法治講壇”、“兩岸法治文化園”等司法交流平臺。
7、加強兩岸基層治理交流合作
擴大臺胞參與基層治理試點。依托“臺灣文化廣場+康德小區”等臺胞相對聚居區,探索臺胞自主管理模式。
推動臺灣社工參與社會事務。試點招聘臺灣社工參與社會救助、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
支持臺胞參與鄉村振興建設。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請招標方式,吸引臺灣團隊參與實驗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等鄉村項目建設。
8、擴大民間交流交往
持續打造文體交流活動品牌。拓展第八屆共同家園論壇的內涵。辦好兩岸國學論壇、兩岸職工自行車賽以及跆拳道大賽、棒壘球賽等文體交流活動。
加快交流平臺建設。籌建海峽兩岸交流中心,為兩岸基層民眾、村里長、青少年等各類群體來嵐參訪交流提供場所。舉辦兩岸青年夏令營、嵐臺祖地文化游、國學研修營等活動。
密切兩岸文化紐帶。開展國學文化、海防文化、宗教文化、民間信仰、同名村和姓氏宗親交流活動。加快建設南島語族文化遺址公園,建設南島語族考古教學研究基地,舉辦兩岸南島語族考古學術研討會。
9、進一步加大對臺宣傳
與華人頭條合作,共同制作視頻訪談專欄。加強與臺灣相關媒體合作,邀請臺灣新聞業者來平潭實地考察,爭取在平潭舉辦兩岸媒體交流活動,宣傳平潭國際旅游島建設和開放開發成果。
10、推動兩岸影視和教育合作
加大兩岸影視文化交流。打造兩岸影視產業基地,加快利亞船廠及臺灣眷村影視拍攝基地建設,建設兩岸影視后制中心,推動影視版權交易中心在平潭落地,吸引兩岸優秀制作人圍繞平潭特色文化題材進行影視劇本創作,推動兩岸影視產業合作。
加大教育等領域交流合作。繼續探索兩岸高校合作辦學,爭取引進臺灣高校與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等大陸高校在平潭合作辦學。引進在我省注冊的臺資機構和企業在我區興辦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來源:平潭時報 融媒體記者 陳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