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均應課徵娛樂稅,7月1日起至9月30日稅務局將對已辦登記及應辦而未辦登記的娛樂業者,全面清查娛樂稅;如應辦而未辦登記且未代徵報繳娛樂稅,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將被處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提醒儘速補辦登記並報繳娛樂稅,以免受罰。
稅務局說明,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的課徵範圍,包括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卡拉OK、KTV、電話亭式KTV、MTV、卡丁賽車場、有節目餐飲業、漆彈射擊場、電動玩具、電子飛鏢機、實境體感設施、夾娃娃機、電動搖搖馬、搖搖車、投籃機、電子遊戲機及其他具有娛樂性質之設施等;此外,餐飲小吃店、釣魚場、釣蝦場、露營區、汽車旅館、撞球場、保齡球館設置視唱設備或其他娛樂設施者,均應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依娛樂稅法規定,凡經常提供上開娛樂場所或設施的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事前向稅務局所屬轄區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如有娛樂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