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暑期打工旺季來臨,學生利用假期進行短期工讀,不僅能賺取生活費,也能提早累積寶貴職場經驗。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工讀生打工,應注意「五要」規範,包括要達基本工資;要打卡(出勤紀錄);要勞、健、就保;要勞退;要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減工資),以免權益受損。
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自今年1月1日起,時薪基本工資已調高為150元,月薪基本工資已調高為23,100元,雇主給予暑期工讀生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另外,打工族的權益和一般員工一樣,並不會因為是工讀生而縮水,只要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打工,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吳局長表示,現今事業單位普遍運用部分工時勞工,雇主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確保勞工權益,勞工局為維護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權益,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辦理工讀生勞動權益宣導。勞動部也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權益問題,可至「GooglePlay」與「AppleAppStore」下載勞工局「勞動權益通App」查詢,或至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利用專屬「QRCode」連結下載,也可撥打服務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勞工局服務櫃檯諮詢,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