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有關議員建議市府評選公車路權、路平挖補廠商時,應將相關法令規定列入評選標準,以淘汰不良廠商。對此,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契約都有帶入法令,評選路平挖補廠商時,也會針對廠商工安、職安、獲獎等過往工程履歷,列入評選增減分中;而評鑑公車路線時,也針對違反工時案例納入評鑑,以選出優質廠商及公車業者,提升公共建設的服務水準。
台中市議會今(1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羅廷瑋建議市府辦理採購標案時,應將廠商曾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列入評選時的扣分標準,像是評選公車路權或是路平挖補廠商時,都可參考廠商過去表現,作為綜合評選的標準。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任意挖補是造成道路不平的主要原因,現有「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中,已針對擅自挖掘裁處3至10萬元,同時也透過巡路及統一挖補等路平機制,提升道路品質。
目前契約都有帶入法令面向,最重要是採購評選時如何找到好的優質廠商,不要劣幣驅除良幣,評選時,都會針對廠商包括違反工安、職安行為,或是獲獎紀錄等工程履歷,列入評選的增減分中,以綜合評選出好的廠商。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評鑑公車路線時,過去主要著重在車輛、服務表現等方面上,這幾年來陸續發生有工時超時、疲勞駕駛等問題,這部分已納入評鑑中執行;至於把勞基法與職安法做為未來路權評選或給予的參考,未來市府會綜合性研議。
另外,市議員張彥彤關心光復國小校園周邊遊民出入,對於校園安全的影響。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針對光復國小附近的遊民均有列案,並配合教育局與警察局維護校園安全,同時也持續提供街友們有關心理、職業訓練等輔導,協助就業,期盼努力讓街友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