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進行「大甲車站人行跨越橋建置工程」,今年初承包商檢視吊裝作業環節,考量安全問題,先暫緩施工並申請鑑定會勘,鑑定報告出爐後,報告要求廠商於6月20日前提送後續具體施工計畫,但廠商逾期未提出,市府昨(23)日依契約規定辦理終止契約,並將啟動另案發包。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此工程廠商於今年1月17日認為吊裝作業施工有安全疑慮,自行申請結構技師公會辦理鑑定,根據公會5月底鑑定報告所述,臨時支撐吊裝不順利是施工順序不當所致,因此要求廠商於6月20日前提送後續具體施工計畫。
但廠商未於6月20日前提出具體施工計畫,因此依契約規定辦理終止契約,並限期7月5日前提送結算資料。建設局並接續辦理工地接管事宜及啟動工程再發包作業,在未完成接管前,工地安全仍由該廠商負責。
建設局指出,目前臨時支撐架已依契約規定要求廠商儘速拆除,若拆除情形未符預期,將依契約規定另案辦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