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因108年梅雨鋒面接續侵襲,全台許多地區飽受淹水之苦,公路總局為照顧災區民眾,公布「因應一○八年梅雨鋒面之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受災民眾可依規定向監理機關爭取個人權益。
台東監理站站長周志昌表示,受災民眾只要持身分證及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得展延至108年11月30日。
倘因豪雨侵襲,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其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108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為維護受災民眾自身權益,倘有符合者請儘早提出申請,如果不明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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