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衛生局「推動食品業者保存產品來源文件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說明會」逾百名食品業者踴躍參與
臺東縣衛生局為協助食品業者落實並了解109年1月1日起實施「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來源文件之種類與期間」公告規定,24日於臺東縣政府大禮堂辦理「推動食品業者保存產品來源文件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說明會」,共逾一百家業者踴躍參與,會中互動熱絡,活動圓滿結束。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本次說明會由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專家學者說明「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來源文件之種類與期間」公告規定,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要求食品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完整保存收貨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憑證或經供應者簽章紀錄等文件至少五年,來源文件應載明下列資訊:1.收貨日期或批號。2.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名稱。3.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淨重、容量或數量。4.供應者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其他聯繫方式(電話或電子郵件)。食品業者輸入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者,前項文件得以主管機關核發同意輸入相關文件代替之;未依規定保存文件或保存未達規定期限,將依食安法第48條第3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說明會亦針對非洲豬瘟防治、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常見缺失進行宣導並說明,期許食品業者透過此次說明會強化食品溯源管理及一級品管,並呼籲業者可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最新法規公告專區了解最新規定,以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共同創造優質的食品安全環境。
發佈單位: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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