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府建設局19日在議員陳淑華要求下,於西屯區公所再度召開市政路延伸說明會,之前地主對盧秀燕市府提出的分三期(三年)給付土地價金的方案無法接受,今重擬方案再度對地主召開工程及用地的說明會,有所有權人建議市府重啟整體開發的方式取得市政路用地。
建設局長陳大田說明市政路延伸是為紓解台灣大道、五權西路的交通,規劃分流工業區來往車流。將依早先的60米計劃進行開闢,用地費估算約33億元,工程費約27億元。市府將自明年度起編列市政路開闢預算,分三年兩階段開闢市政路。
陳淑華認為,市政路延伸的設計內容實際用在車道的部分在40幾米的寬度,其餘的部分是景觀使用,要全線徵收60米,在民意抬頭,追求土地正義的現在,減少徵收民地,市府規劃公共建設務必排除好大喜功的心態,務實辦理才能接地氣。
陳淑華表示,市政路延伸經過西屯區協和里、龍潭里的農業區,當地民眾這幾十年來,歷經東海大學建校、台中工業區開發賤價強徵民地;高速公路、環中路開闢、高鐵等等的低價徵收民地,當地人民的財產十不存三,民眾希望市府能真正採用保護人民免遭受損失的方式開發,最低限度也要合理估價的市價徵收,不要再造成人民的損失。
陳淑華更指出,市政路用地所有權人最大的質疑是,胡志強時期估算土地費用是42億元,林佳龍時期則估算49億元,為什麼在盧秀燕時期就反而縮水成33億元,他們非常擔心市府以低價徵用民地,這是對市政路延伸工程最大的質疑。
陳瑞德前議員、張清文里長、廖天選等則強力建議市府重啟整體開發的方式來取得市政路用地,除可以減輕市庫負擔,也能帶動地方繁榮。
陳大田澄清此為誤解,胡前市長時期用地費以公告現值加4成,核算出實際用地費為15億元,加計工程費27億元,總計42億元,並非單用地費就佔42億元;林前市長時期,因土地徵收條例改以市價徵收,以公告現值乘以3倍,概括核算出用地費約49億元;而盧市長時期確實核算用地經費後,委由專業合法證照估價師,協助概估得出用地費約33億元。
至於針對用地費採一次編足給付方式,陳大田說明,經市府審慎評估研議後,為利工程順利推動,市政路計畫道路將朝「整體規劃、分段開闢」方式辦理;工程將分為2標,第1標安和路以西,從工業區一路至安和路,全長0.8公里;第2標安和路以東,從安和路至環中路,全長1.15公里。
陳大田重申,計畫道路寬度60公尺是依據94年及99年公告發布實施的都市計畫設計;而東大溪流向穿越計畫道路範圍,非僅坐落於單側,故道路線型規劃需配合東大溪流向調整,且依據水利法相關規定,需利用綠帶空間設置滯洪體積,因此道路60公尺寬度是配合既有現況及相關規定下充分考量用路需求及安全配置,加上範圍內都市計畫並無整體開發規劃,所以無法採整體開發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