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共享還能賺錢 中市力推自用車位共享服務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自用停車位也能共享!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日前公告「台中市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登記計畫」,鼓勵民眾與共享車位媒合業者合作,開放自家車位,提供不特定人使用,並可收取合理停車收入,與市府一同解決市區停車位不足問題,而市民與業者也能獲得合理利潤,創造三贏!即日起開放媒合業者登記。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市府依據交通部公布「自有自用停車位共享認定原則」,訂定台中市「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登記計畫」,將首先適用於提供車位媒合預約服務、並對外收取停車費用的業者,以提供多元化共享車位登記管道,輔導業者合法辦理共享停車位媒合服務。
另一方面,交通局也鼓勵民眾以原自用的停車位,於閒置時間透過合法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平台,在共享時數「以每日平均8小時以下、每月不得逾240小時」的規定下,將車位共享對外供不特定人使用,且可收取合理停車收入。
停車管理處說明,該計畫內容與共享車位媒合業者申請方式,已公布在交通局網站(https://is.gd/cGVPkl),歡迎各車位媒合服務業者來台中插旗,停車管理處將全力輔導申請停車場登記書事宜,以利早日提供民眾共享車位服務,提高合法停車空間數量,減少汽車違停亂象,解決都市停車問題,創造市民、業者、政府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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