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7月1日正式上路
發佈時間:10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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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法規產生大改革,臺東縣衛生局表示,自108年7月1日起「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取代了施行40多年的「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這次公布的新法修改了化粧品定義,將非藥用牙膏與漱口水(自110年7月1日生效)納入化粧品管理,另外為遏止不肖廠商,訂定吹哨子條款,設立檢舉獎勵辦法,提高行政罰鍰,且廢除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機制,在本次修法加重違規化粧品廣告之處罰,嚴懲故意違法業者,以健全的規範維護民眾的權益。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本次修法為制度重大改革,除了將非藥用牙膏與漱口水(自110年7月1日生效)納入化粧品管理,並新增產品資訊檔案登錄(PIF)、加強業者應建立與保存產品直接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資料、增訂優良製造規範(GMP)、專業人員監製、主動通報及下架回收等新規定,大幅提升化粧品業者管理責任。
本次修法精進政府管理行政效能,強化源頭及流通管理,強化化粧品之衛生管理,但考量本次修法幅度較大,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給予化粧品業者適度合理之緩衝準備期,以減緩對化粧品產業的衝擊,有關本次修法相關公告可至本局-藥政類-藥政類主題專區-化粧品新法宣導網頁查詢:https://www.ttshb.gov.tw/files/11-1000-336.php?Lang=zh-tw。
發佈單位: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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