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員警每人必備的一支「平安筆」,當處理交通案件時為避免二次車禍,該「道路記號專用筆」在無人受傷且僅有車損之時即派上用場,將雙方車角定位,再將車輛移到安全地方,俾減少交通阻塞,擔擱用路人時間。
交通大隊表示,曾有同仁行經臺灣大道遇上塞車,當下心想應該是有路況,於是下車察看,一看發現兩台自小客車輕微碰撞,恰巧當時車上有「平安筆」,表明身份後協助將兩部碰撞車輛畫線定位,並進行交通疏導,讓後方堵塞車輛盡快通過。
大隊長林沐弘指出,通常民眾遇到交通事故會將車停在馬路上,這一停至少在十分鐘以上,如遇到上下班尖峰時段,整條馬路即大堵塞,駕駛人車上如果備有「平安筆」,在無人受傷、只有車損情況下,就可以先行將車角定位,再移到安全地方等待員警前來處理。
道路記號專用筆其主要功能是避免二次車禍,因為在車來車往道路上,不少駕駛會徘徊在車邊,其他行徑車輛如果沒留意,很容易造成駕駛二次車禍,甚至讓車禍意外更加嚴重,導致現場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更久。
交大警務員林騰瑜表示,倘若車上沒有平安筆,也可拿隨身口紅或是路邊石頭等暫代,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尚能行駛,而不盡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至一千八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