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正豪/專題報導】吳小姐與家人均為長期接受透析治療的病人,早已和家人相互交代,到了生命最後,不願增加彼此痛苦,萬一病情惡化,恐會拖累其他家人,雙方期待能預作安排。今年初,得知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施行,吳小姐透過醫院諮商團隊,表達醫療自主意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表示,已有逾千名民眾完成預立醫療意願照護諮商,逾85%的意願人期待尊嚴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 提供預立醫療諮商
病人自主權利法自108年1月6日上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已有逾1,000位民眾透過門診預約、住院期間安排諮商或申請在宅諮商的方式,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其中6成為女性意願人;7成意願人年齡在50至79歲之間;但僅7%的意願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不到1成的意願人表示患有癌症、失智症、心肺肝腎衰竭等重症。
黃勝堅總院長說,在醫療照顧意願與決定上,逾85%的意願人支持在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性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等5種特定條件下,選擇「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及「不希望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顯示醫療意願的表達及期待尊嚴善終的觀念已被多數民眾所接受。
透過諮商討論 家人更能行動支持病人意願
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表示,透過諮商的過程,吳小姐的家人之間,充分討論了彼此的擔心與疑慮;針對疾病末期的照護,也與醫療團隊有了諸多討論,全家人充分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精神,也以實際行動支持吳小姐與家人的決定,共同規劃屬於自己的醫療決定。
預立照護諮商 弱勢族群尚未被重視
楊君宜說,從過去累積的經驗,發現仍有很高比例的社會弱勢及堪稱「病人」的族群,仍未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討論,而不論是具有高度風險的病人、持續退化的失智症患者、缺乏家庭社會支持的獨居長者,乃至於社會底層的街友,皆應同享醫療自主及提前規劃醫療決定、免於將來受苦的善終選擇權。
楊君宜補充,針對「身心障礙者」、「重大傷病患者」、「末期病人」及「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0.5分以上」等對象之本人、及一位主要照顧者,以及「臺北市列冊獨居長者」、「臺北市列冊街友」等對象,提供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補助,期盼消弭自費負擔的門檻,鼓勵及早預作善終醫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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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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