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臺東縣第十五期臺東市志航路兩側市地重劃」補償費 縣府8月7日起發放
臺東縣政府目前正辦理「臺東縣第十五期臺東市志航路兩側市地重劃」作業,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因配合辦理重劃工程之施作而必須拆遷之土地改良物,臺東縣政府將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8條之規定,訂於108年8月7日發放補償費,屆時請土地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臺東縣政府地政處重劃科辦理。
另外,縣府地政處也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不克於前述所定時間領取補償費,按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40及第53-1條之規定,應領之補償費將於所定發放日起三個月後存放於專戶保管。若土地所有權人逾十五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或差額地價,則歸屬國庫。
因此,地政處呼籲地主須注意請於上述指定時間內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補償費,如有任何疑問,也可親至臺東縣政府地政處重劃科或電洽(089-350313)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