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勝鈞/台東報導】東縣寄出5497件使用牌照稅欠催繳通知 收到應於7/31前繳納 以免受罰
今年度使用牌照稅催繳作業已經展開,臺東縣稅務局於6月20日已寄發車輛使用人催繳繳款書,繳納期限到7月31日止,稅務局呼籲儘早繳納,以免受罰及遭強制執行。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稅務局已於108年6月20日寄發5,497件108年欠繳使用牌照稅之催繳繳款書,繳款書係以雙掛號方式寄送至戶籍地,繳納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或該局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至便利商店繳納。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稅款者,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車輛如未完稅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的話,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儘速繳清稅款,以免受罰。
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至27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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