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日前在賣場或網路通路隨機抽檢魚油及藻油膠囊,發現好市多自有品牌「科克蘭阿拉斯加野生鮭魚油軟膠囊」砷含量被檢出高達0.79ppm,超過108年1月1日施行「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的0.1ppm標準。市府法制局指出,衛生福利部表示只要製造日期在今年1月1日以前,即屬得合法販售的商品,市府消保官將促請中央調整判定時間點,確保民眾權益,同時也提醒消費者慎選商品,避免影響自身健康。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魚油富含DHA及EPA,民眾習慣食用魚油膠囊保健身體,孕婦為胎兒腦部發展也會食用魚油補充營養;藻油、魚油多來自海洋植物或深海魚類,由於海洋汙染及食物鏈累積作用可能有重金屬疑慮,消保官隨機抽驗7件市售魚油及5件藻油,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DHA或EPA含量及塑化劑等。
這次抽驗發現好市多販售的「科克蘭阿拉斯加野生鮭魚油軟膠囊」砷含量高達0.79ppm,已超過1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依衛福部見解,僅製造日期在108年1月1日以後的食品才適用該標準,因此使市面上可能存在製造日期在108年1月1日以前超標卻合法的食品。雖然好市多這批魚油不是違法商品,但為落實消費者「知情權」,市府公開檢驗結果,提醒消費者應慎選商品。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明,「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於107年5月8日發布,並於108年1月1日施行,發布距正式施行日,法規緩衝期有半年之久,業者應有時間檢驗自身產品有無合乎標準並回收商品,因此這項標準在108年1月1日可適用於市面流通的產品,應屬合理。
消費者對此法規的期待也會認為在108年1月1日後,市面上的食品應該要符合此標準,但衛福部是採「製造日期」作為劃分依據,形成「舊產品」雖然超標,但依然可在市面流通卻不違法的情形。由於食物是直接吃進人體,市府呼籲食藥署對於標準的適用劃分再多加評估。
另外,好市多為國際企業,且營業方式為會員制,販售的商品除應符合法律規定外,更應考量會員健康權益,以更優質的商品供會員採購,呼籲好市多在收取會費同時應嚴格把關商品的品質,讓會員安心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