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牌照借給他車或懸掛他車牌照,都將會依法罰2倍罰鍰
車輛之牌照如有轉賣、移用情形者,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稅務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將牌照借給其他車輛使用,或將其他車輛牌照懸掛在自己的車上,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無論是使用他車牌照或牌照借給他車使用,兩者皆會受罰,例如,陳小姐名下有A、B兩輛車,兩車每輛車使用牌照稅各為7,120元,也都在繳納期間內完繳;假如陳小姐將A車牌照懸掛於B車使用公共道路,如經查獲,A、B兩車將各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即14,240元。換句話說,陳小姐因移用牌照而被罰28,480元罰鍰。
稅務局籲請民眾,為避免類似情形發生,千萬不要將牌照借給其他車輛使用,也不要將其他車輛牌照懸掛在自己的車上,以免遭受處罰,得不償失!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826969或089-231600轉270~275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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