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利衝修法要知道,杜絕賄選乾淨選,財申授權零裁罰
發佈日期:108/10/2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自去年12月13日實施以來,因修法變動幅度相當大,內容涵蓋公職人員範圍、關係人範圍、迴避規定、交易行為禁止及違反行為相關罰則等。臺東縣政府政風處為使各業管單位瞭解本法修正目的及應踐行之行政程序,避免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或機關團體因不諳法令致遭開罰之虞,特別於今(24)日辦理「臺東縣政府10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暨施行細則說明會」,安排臺東市公所政風室林千雅主任針對利衝法適用對象、條文內容向臺東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代表約150人引據案例解釋說明。
縣府陳明仁秘書長特別到場勉勵與會同仁,公職人員除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應做到自行迴避,並注意交易補助行為禁止及例外放寬等規定。並特別強調,在政風處努力宣導及申報義務人配合下,今年度臺東縣財產申報授權比例達百分之百,相當難得,顯示臺東縣公職人員誠實申報之積極意願,期盼政風處能接續溝通、爭取,將就到職及卸離職申報也納入授權介接,提供更便利、更友善的環境,使所有申報人都能正確如期地完成申報,達到「申報無遲延,授權零裁罰」的目標。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制度有「方便、簡單、正確、安心」4項好處:第一「方便」,申報人只要授權,申報人就可以免自行查詢大部分財產,使財產申報更加便利。第二「簡單」,申報人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就可以輕鬆下載申報軟體進行網路授權。第三是「正確」,目前已建置「財產申報查核平臺」共計介接500餘個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之財產資料,申報人同意授權後,即能利用網路介接查核平台向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等取得大部分申報人應申報之財產內容,提供予申報義務人參考,大幅減輕申報義務人負擔。第四是「安心」,申報義務人透過授權取得財產資料,將大幅提升財產申報內容的正確性,並大幅降低事後因申報不實,須提出說明或面對裁罰的情形,減少申報義務人不安感。
另外,面對即將到來的第15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陳明仁秘書長強調,明年1月11日是第15任正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的投票日,各候選人的選舉造勢活動即將開跑。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公正執行職務,嚴守行為規範,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或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另並應善盡公民義務,維護乾淨選風,不買票,不賣票,展現高優質公民素養。透過政風處吳冠儁科長說明「防制假訊息危害選舉」及「賄選犯行例舉」案例,也讓大家了解到,政風處是如何利用廉政平台整合各公私部門資源,讓反賄選的種子,飄散到各個角落。希望透過大家的努力及參與,讓我們的幸福家園擁有乾淨的選風,營造一場高品質的選舉。
政風處余處長致詞時也表示,政風人員秉持「愛護」、「防護」、「保護」工作政策,落實饒縣長以民為本施政理念,及開放、整合、創新的工作原則,積極協同本府各機關建立公開、透明、標準程序,使臺東縣政府全體同仁皆能明確遵循,心無旁鶩專注各項為民服務工作。進而提升行政效能,達到簡政便民目的,建構廉潔創新、創造幸福臺東。
發佈單位:政風處